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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 怎么申请评定

2021-10-13 09:22:58文/李文源

一般来说,大学每年会给特定学生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各学校金额标准不同,下面是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标准相关内容,来看一下详细信息。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 怎么申请评定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奖助学金设置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全校每年共奖励3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7.非公费师范生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92人
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奖2300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非公费师范生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0%;三等5%)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无限制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无限制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家庭学生无限制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一次性发放1000元,一学年不超过2000元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无限制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50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无限制
校内奖学金综合奖学金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0%者;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技能赛奖学金60-10000元技能赛获奖者无限制
出国类外语考试奖学金400-3000元出国类外语考试成绩优异者无限制
海外留学交流资助2000-15000元海外留学交流得学生无限制
社会工作突出奖100-200元社会工作能力突出得学生干部无限制
科研立项1500元科研立项成功学生无限制
考取研究生奖学金500-2000元考取国内外高校研究生无限制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300-35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约280个岗位
学费减免减免2000—6000元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无限制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2000元/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无限制
社会奖助学金2000元/人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非公费师范生每年约60人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

1、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的两个学期分别位于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其它方面非常突出的,可以酌情扩展到前20%(含20%),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共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以上),但均位于前20%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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